一、选聘人数
本次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若干名。
二、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具有较强的国有产权代表意识。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好,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个人品行,担当尽责,诚信勤勉,守法遵规,廉洁自律,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3.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开放的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熟悉国资国企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属企业监管规定,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行业情况,具备履行外部董事职责所需的法律、经济、金融、风控等某一方面专长。
5.在规模以上企业从事资本运作、财务审计、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战略规划、公司治理、人力资源、法律等领导管理经历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的工作经验满15年,履职记录良好,在知名企业、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业绩突出者优先。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会计、金融、审计、法律、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7.兼职外部董事初次聘任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职。
8.报名人员需符合有关兼职的相关规定。
9.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和国资监管的有关规定。
三、选聘程序
(一)人选报名
可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向青岛市国资委报名。报名人员要填写《青岛市国资委选聘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青岛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基本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
成立外部董事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外部董事资格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评审,形成入库人选评审意见。
(四)公示
通过评审的人选经青岛市国资委同意后,在青岛市国资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入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青岛市国资委研究决定后,录入青岛市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六)聘用
根据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需要,从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委派到市属企业担任兼职外部董事,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
四、报名材料
(一)《青岛市国资委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贴两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一式贰份。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情况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版论文或专著的,请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上述材料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报名表从选聘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制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qdgzw@qd.shandong.cn,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请将报名材料送至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英德隆大厦12层1205房间。
3.采取网上报名的,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采取现场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送达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4.咨询电话:0532-83888931。
附件:青岛市国资委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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